珠海工业固废危废污泥处理 认真甄别可以直接回用的油基泥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导则—通则》(GB34330-2017)规定,对不需要加工就可直接回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相关质量标准,继续用作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以不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该项规定对可回用的部分含油污泥(如油气钻采企业产生的油基泥浆)给出了一定豁免条件,但未就有效分离、安全暂存、风险防范提出具体措施。如果钻采企业不能满足直接回用,或者在产生点虽然修复(必须具备修复设施与能力)但不能满足国家或者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该类含油污泥依然属于危险废物范畴,环评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认真甄别,不得轻易将其豁免,产生企业更不得以豁免之名,***开展处置或利用活动。 五是建议含油率小于2%的含油污泥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时可以豁免。鉴于水泥窑的自身优势,国家在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对于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在处置环节可以豁免,对于不影响水泥产品质量的部分危险废物可以纳入协同处置。基于含油污泥的特性,建议国家在制定有关政策时,也将含油率小于2%的污泥纳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的豁免内容。 【珠海工业固废危废污泥处理】 堆肥化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存在的细菌、***、真菌等微生物,有控制地促进固废中可生物降解的**物向稳定的类腐殖质生化转化的微生物学过程。堆肥化有以下作用:消除臭味,***病原茵和寄生虫卵;降解大多数毒性**物;固化和钝化重金属;改善物理性状,降低含水率(可低于40%),堆肥可作为商品出售。 目前,堆肥工艺有多种分类方式。根据物料的状态,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根据微生物的生长环境,堆肥化可分为好氧和厌氧两种。根据堆肥过程的机械化程度,可分为露天堆肥法和快速堆肥法两种。根据堆肥化技术的复杂程度,堆肥系统又可分为条垛式、强制通风静态垛式和反应器系统。堆肥化过程常分为三个阶段。**阶段是中温阶段,*二阶段是高温阶段,*三阶段是腐熟阶段。中温阶段结束的标志是堆温升至45℃,高温阶段耗氧速率高、温度高、挥发性**物降解速率高、臭味很浓;腐熟阶段则温度低、耗氧速率低、空隙率增大、腐殖质增多且稳定化。好氧堆肥无害化要保证堆层温度在55℃以上保持5一7天,以达到杀灭蛔虫卵和大肠杆菌的要求。[4]堆肥化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前处理、主发酵(一次发酵)、后发酵(二次发酵)、后处理、贮存等环节。污泥在堆制过程中和结束后会产生臭味,主要有氨、硫化氢、******、**胺等,必须进行脱臭处理。去除臭气的方法主要有化学除臭剂、碱水和水溶液过滤,熟堆肥或活性炭、木炭、沸石、硅藻土等吸附剂过滤。污泥高温堆肥缺点:堆肥肥份低,产品不**,减量化效果不高,需较大的堆存场地和较高的运输费用,有臭味等,污泥中的重金属元素会造成土壤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危害人体健康。